2小时前发布,实时热点:龙门县房屋倾斜检测鉴定办事处实时反馈全+境+到+达/公司从事龙门县房屋检测行业已经很多年了,在房屋检测都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如果您在房屋检测方面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致电咨询。实时热点:龙门县房屋倾斜检测鉴定办事处实时反馈全+境+到+达,龙门县房屋安全检测机构,龙门县各类厂房建筑安全检测报告,公司资质齐全,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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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检测
检测项目:地基基础及单桩的承载力静载、低应变法、高应变法检测。
基坑监测:
(1)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道路和建筑物的沉降、位移。
(2)围护桩地下桩体的侧向位移(桩体测斜)、围护桩顶的沉降和水平位移。
(3)围护桩、水平支撑的应力变化。
(4)基坑外侧的土体侧向位移(土体测斜)。
(5)坑外地下土层的分层沉降。
(6)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监测。
(7)地下土体中的土压力和孔隙水压力。
(8)基坑内坑底回弹监测。
承接实时热点:龙门县房屋倾斜检测鉴定办事处实时反馈全+境+到+达业务,出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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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涵盖:龙门县厂房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房屋排查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旧房改造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酒店KTV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房屋质量检测鉴定;龙门县厂房质量检测鉴定;龙门县厂房承重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厂房荷载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学校抗震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危房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工业厂房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户外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办公楼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宿舍楼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钢结构检测鉴定;龙门县火灾后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龙门县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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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房屋质量安全检测
学校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是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计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房屋。
一、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专注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二、校舍建筑安全鉴定类别:
1、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专注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
幼儿园抗震能力检测鉴定办理过程:
1、接受委托接受房屋受检人的委托,进行对房屋检测。
2、收集需要资料现场调查对房屋的结构图纸和相关检测数据搜集。
3、制定方案制定的方案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在对方案存在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方案通过审查;
4、现场检测在方案审查通过以后,根据方案列出的项目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
5、信息处理综合分析根据检测和取样得到的数据和样本进行检测计算。根据房屋现状和检测取样得到的数据进屋综合分析。
6、编写报告编写报告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对报告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报告通过审查;
7、签发报告在报告审查通过以后,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
由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的特殊性,对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能力的要求均高于普通房屋建筑,我国建筑设计及抗震规范明确规定,此类场所的抗震等级均需在当地原有抗震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以确保学校、幼儿园的建筑安��,为学生、小孩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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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名称 检测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56 - 1 建筑结构鉴定 建筑结构检测及鉴定(综合) m2 30
1、15元/平方米(仅检测);
2、不足为100平方米按合同约定
56 - 2 检测楼板厚度 点 50
56 - 3 图纸复核 平方米 2.8-3.1 ≤ 2000平方米,取3.1;
>2000平方米,取2.8;
不足1000平方米按合同约定
56 - 4 砼钢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 每构件 300
56 - 5 检测构件裂缝、箍筋间距、钢筋直径 件 200
43 - 1 钻芯法检测 结构混凝土强度 每个芯样 500 不足10个样的,zui低收费按合同约定
47 - 1
砌体工程
现场检测
砌体强度 每个构件 800
47 - 2 砌体砂浆 500
78
房屋沉降观测 点 / 次 130
68 - 1 钢结构 高强螺栓扭矩检测 节点 210 高于3米的,每增加1米,加收20%
68 - 2 焊接球网架、空心球厚度检测 个 200
68 - 3 涂层厚度检测 构件 250
45 - 1 钢结构焊缝探伤 超声波、磁粉、渗透 米 150 高于3米的,每增加1米,加收
1、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①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向鉴定机构领取、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
②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使用人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个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以上资料缺失,个人请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
③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设计建筑施工图、原设计结构施工图、结构竣工验收图等)。
2、哪些房屋需作房屋安全鉴定?
答:①房屋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房屋;
②房屋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③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④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⑤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⑥证府部门规定及其它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3、房屋安全鉴定程序是什么?
答:委托鉴定à确定鉴定类别à提交资料à鉴定人员现场勘查、检测à编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à鉴定收费à完成鉴定工作。
一、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
(2) 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3)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4) 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
二、鉴定程序:
(1) 接受委托;
(2) 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 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 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 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 签发鉴定文书;
三、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2-1999)
(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2008)
(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5)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6)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
(7)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证府令第30号)
(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7号
(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750344-2004)
(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9)《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796-1999)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注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注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注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注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注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注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注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